
在起诉阶段,检方通知被告人基兹阿拉有权依法询问被告人并听取被告人的意见。检方指控被告人基扎拉利用其担任迪庆县委常委、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县委副书记、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县委副书记、县长、迪庆县委书记、云南省委常委、迪庆县委书记、人民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便利,利用职务便利,利用职务便利,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职务犯罪。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事务委员会第十三届副主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等国家工作人员谋取他人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不仅是通过职务和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而且是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行为。尤其涉案金额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马章、邓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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