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或在家工作时,哪些情况被视为工伤事故? (日常生活第一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办公室负责人解读《关于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三)》。
记者 邱超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关于适用职业事故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3)》(以下简称《意见(3)》),详细明确了上下班、远程办公期间职业事故的认定等具体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
记者:《意见声明(三)》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旨在保护工伤事故劳动者权益,促进工伤事故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企业主工伤事故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每年有超过200万员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2013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先后出台了《关于施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施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等政策文件,今年又出台了《关于施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三)旨在进一步明确对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提高法制管理水平,保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统一性。
记者:提高工伤事故认定标准的《意见(三)》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首先,需要明确工伤事故认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工伤事故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地点。 《意见(三)》第一条至第三条详细说明了员工的作息时间、工作地点、原因等具体情况s 用于工作。帮助保护。
第二步,限制“上下班”的具体情况。意见(3)明确,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通勤的合理路线,属于上班路径。将您的注意力限制在四种特定情况上。详细规定合理的时间和路线,有利于全面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记者:《意见(三)》中是否明确了认定职业事故的依据?
答:首先,明确医疗损失违法行为不影响原工伤赔偿请求。关于实践中处理职工工伤医疗违规是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意见(三)》第四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伤事故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治疗过程中受伤或者患工病的,医疗机构医疗违规行为,不影响对原工伤或者疾病的认定。但医疗侵权造成的损害,不属于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造成的,因违法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和经济补偿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对远程办公的明确。提供有关工伤认定的相关章节。工伤事故的核心是因工作原因引起的不可预见的事故。 《意见(三)》第九条明确,远程办公由单位组织实施。如果有充分证据表明劳动者确实在家工作时因工伤事故受伤的,在家工作不应影响工伤认定。然而,简单的临时和acci使用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媒体进行的牙科业务沟通不被视为商业灾难。同时,明确员工在家突发疾病是否纳入“工作时间、地点”。申请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在家中进行的工作是基于用人单位的劳动要求和工作需要,与日常工作强度和工作条件基本一致。如果明显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则可以视为“工作时间和地点”。
第三,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残或者明显因杀人等法定原因造成的伤亡,不认定为工伤。 《意见(三)》第五条明确,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职工辞退是指因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原因造成的辞退。呃法律原因,不属于工伤事故。这使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更加清晰。
四是明确非自然人造成的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认定依据。 《意见(三)》第六条明确,“无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件或者人民法院的有效裁判文书为依据。另一方面,除非您能证明交通事故发生在上班途中,否则您将无权获得工伤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主管部门不能确认交通事故的事实,也不能证明申请人因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就必须认定其索赔是属于交通事故的。不应被认定为工伤事故。
五是明确工亡时间的认定依据。针对实践中死亡时间认定存在差异的问题,《意见》(三)明确,工伤职工死亡时间与确定公民死亡时间的标准和依据一致,即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推定)》记载的死亡时间确定死亡时间。没有《居民死亡证明(预计)》的,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上注明的死亡时间为标准。如果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先前记录的时间,则以该证据确定的时间为准。
记者:《意见(三)》中,工伤事故认定中劳动关系的确认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F首先明确,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受理工伤赔偿认定申请来确认劳动关系。 《意见(三)》第十条规定,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决定是否受理工伤补偿申请时,应当核实劳动关系,为工伤劳动者申请工伤补偿提供便利。如有争议且确认困难的,应通知申请人通过仲裁或诉讼予以确认。
二是明确允许非法分包、民间结社申请工伤认定。相关立法明确,非法分包用工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缴纳职业事故保险。 《意见文件(三)》明确了行政社会保障配给的重要性,部门应受理此类工伤认定请求,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工伤劳动者的权益。
记者:《意见文件(3)》将如何进一步明确相关处理政策?
答:首先,已经明确,如果工作能力评价等级发生变化,相应的分配将进行调整。工伤职工按照规定提出劳动能力审查评估申请,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自最终评估结果次月起,按照新的评估结果调整伤残津贴和生活费,但临时伤残津贴不调整。
二是明确新增费用的相关规定。第 62 条第 3 款中的“雇主”一词f 本条例包括其雇员未依法全部参保的雇主,或其雇员仅参保但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雇主。还包括其雇员未依法参加保险或仅参加保险但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雇主。
(付东庄参与调研并撰写)
《人民日报》(2025年11月24日第10页)
(编辑:伟嘉、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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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广州11月22日电(唐佳记者)2025年将是推进我国数字化建设十周年。 11月18日,第二十届中国经济论坛平行论坛“2025数字经济大会”在广州举行。